办事流程
档案接收归档及查阅利用流程
一、档案接收、归档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学院归档材料的移交;科研项目申请鉴定、验收;发明、专利、省部级获奖证书、已鉴定或验收完毕的科研项目的归档;声像和重大活动的收集;博士后办理离校手续、转博或退学研究生办理有关手续,在收集指导办公室办理。
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406,联系电话:0571-88273047;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3-132室,联系电话:0571-88981017。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学院需归档的涉密材料,请与专职负责接收涉密材料归档的曹媛媛老师联系(联系电话与地址同上)。
声像、人物、实物档案的接收和征集,在特种档案办公室办理。
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410室,联系电话:0571-88273292
二、档案查阅、利用
查阅利用浙江大学馆藏各类档案,请到本馆保管利用办公室办理。
查阅基本流程: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查阅各类文件、科研(含奖状、专利证书)、研究生论文档案
1、查阅无密级档案:查阅人须携带介绍信或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学生证等[下同])即可查阅;
2、查阅有密级档案:查阅人须携带校保密办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
※查阅基建图纸
1、因工作需要查阅基建图纸的学校部门工作人员,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
2、因个人装修住房需要复制图纸的人员,须携带校房地产处开具的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
※查阅成绩单、补办毕业证和学位证
查阅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携带本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供所查阅材料的详细信息,如姓名、学号、专业、入学毕业时间等。
※查阅财会类档案
查阅人须携带学校计财处专用介绍信或凭单号码、身份证
※查阅人物、声像、实物档案
1、工作查考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与办理人身份证,属个人捐赠档案需捐赠者本人同意后方可利用;
2、名人、国家领导人及未公开发表、历史珍贵档案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3、声像档案利用需签订《浙江大学声像档案利用协议书》;
4、查阅已故人员档案证明与死者亲属关系需携带户口本或本校离退休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
查阅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616室
联系电话:0571-8827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