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关于召开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日期:2023-03-07浏览次数:808

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学院(系):

为加强我校可移动文物保护,规范可移动文物管理和利用,经研究,档案馆决定2023314日组织召开可移动文物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314日(星期二)9:00

二、会议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档案馆514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国资办、档案馆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各文物收藏保管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四、主要内容:

1、总结2022年可移动文物工作;

2、布置2023年可移动文物具体相关工作;

3、《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意见征求。

五、报名回执

请各收藏保管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表》(见附件),盖章扫描后在202331017:00前发送至zjuarch@zju.edu.cn,联系人:沈老师 88273056

浙江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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