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物管理 优化制度建设
——2023年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
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日期:2023-03-17浏览次数:1254

  2023314日,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可移动文物管理,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2023年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工作座谈会在西溪校区艺术楼档案馆会议室顺利召开。档案馆馆长王东主持会议,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娄青、档案馆副馆长赵朝霞、各收藏保管单位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等近20人参加了座谈会。 

   

 

娄青主任指出,我校可移动文物量大类广,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我校可移动文物工作在校院两级联动基础上,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她表示,档案馆作为学校可移动文物资产归口管理机构,结合当前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总要求以及省市等可移动文物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我校可移动文物管理文件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她还对下一阶段可移动文物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赵朝霞副馆长总结回顾了我校2022年可移动文物工作情况、创新工作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重点部署了2023年可移动文物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文物保护、落实文物修复、严格盘点核查等重点工作,她希望各收藏保管单位要全面落实可移动文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在细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重点探索推进可移动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

     

艺术与考古学院、教育学院、地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图书馆、艺术与考古博物馆等文物收藏保管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年度文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对学校可移动文物工作及《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东馆长最后作会议总结。他表示2023年是学校可移动文物工作的关键性一年,与会人员讨论热烈、建议充分,相信本次会议必将有力促进我校可移动文物全面工作。他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可移动文物是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明确可移动文物工作总目标,细化年度工作目标;要进一步规范可移动文物管理,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推动可移动文物工作平稳、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