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档案馆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档案保存价值的鉴定,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
二、对于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申请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清册一式两份。
三、鉴定小组人员根据销毁清册认真复核清点拟销毁的档案,无误后签字,档案馆和有关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审核后签字、加盖公章。
四、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五、申请销毁报告及销毁清册由档案馆组卷归档。销毁档案时,由档案馆和有关部门共同派员现场监销。
一、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档案馆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档案保存价值的鉴定,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
二、对于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申请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清册一式两份。
三、鉴定小组人员根据销毁清册认真复核清点拟销毁的档案,无误后签字,档案馆和有关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审核后签字、加盖公章。
四、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五、申请销毁报告及销毁清册由档案馆组卷归档。销毁档案时,由档案馆和有关部门共同派员现场监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