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广益完善机制 规范可移动文物管理
——2022年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
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日期:2022-05-04浏览次数:1018

为进一步规范全校可移动文物工作,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全校的文物资产,2022年4月29日,档案馆在西溪校区艺术楼会议室举行了“2022年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工作座谈会”,档案馆馆长王东,计财处副处长、国有资产办公室主任娄青,各收藏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档案馆相关科室负责人等近20人参加了座谈会。档案馆副馆长赵朝霞主持座谈会。

王东馆长详细介绍了学校可移动文物情况以及工作情况。他指出,我校可移动文物呈现量多、类广、分布散的特点,在校院两级共同努力下,可移动文物工作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他深入剖析了我校可移动文物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他表示,下阶段我校可移动文物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深化校院两级联动,优化可移动文物及藏品信息系统,推动可移动文物工作平稳、有序地发展。

娄青老师指出可移动文物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馆作为学校可移动文物资产归口管理机构,研究制定可移动文物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是非常及时,也是十分必要的。她结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总要求,对可移动文物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赵朝霞副馆长向与会人员就《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详细说明,部署了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可移动文物盘点等有关具体工作。

来自艺术与考古学院、教育学院、地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图书馆、艺术与考古博物馆等收藏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介绍了本单位可移动文物的工作情况,并对学校可移动文物工作及《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座谈会是继2012年开展的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后,全校层面召开的一次可移动文物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献计献策,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可移动文物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