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播弘扬新时代师德楷模风范,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详见附件),现面向全校征集反映教书育人风范、蕴含师德教育功能的各类见证物。
一、征集对象
获国家级荣誉表彰的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等。
二、征集证物
(一)代表身份或荣誉的证书、聘书、工作证、奖状、奖杯、奖章等原件、复制品或彩色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所用的课本、教案、讲义、工作手稿、笔记日记、批改作业及论文等原件。
(三)教育教学所用的笔墨纸砚、办公设备、教学标本、教学模型、教学挂图、教学实验仪器、幻灯片等原件。
(四)带有本人印迹的服饰、信件、手稿、书画、照片、书籍、画册、声像资料等原件。
三、使用方式
中国教师博物馆将出具收藏证明,以文物级别精心保存上述证物,并按照国家标准系统展出,充分挖掘师德教育功能。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长期有效。
凡有意捐赠上述见证物的单位、个人,或有征集线索的知情者,请与浙江大学档案馆联系。联系人:朱惠珏;联系电话:0571-88273292;电子邮件:zhuhj@zju.edu.cn;联系地址:浙江大学档案馆特种档案办公室(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411室)。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