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学院(系):
为加强我校可移动文物保护,规范可移动文物管理和利用,经研究,档案馆决定202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可移动文物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9:00。
二、会议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档案馆514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国资办、档案馆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各文物收藏保管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四、主要内容:
1、总结2022年可移动文物工作;
2、布置2023年可移动文物具体相关工作;
3、《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意见征求。
五、报名回执
请各收藏保管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表》(见附件),盖章扫描后在2023年3月10日17:00前发送至zjuarch@zju.edu.cn,联系人:沈老师 88273056。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