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期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校档案馆将重新确认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以便及时调整学校档案工作网络人员名单,顺利推进学校档案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浙江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浙大发[1999]102号文)有关规定,确认本单位、本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并在9月25日前将名单报送至校档案馆综合办(emily_lan@zju.edu.cn)。报送内容格式见附件。
咨询电话: 88273047,联系人:张 燕(文书、科研、教学等档案)
88273292,联系人:朱惠珏(声像、重大活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