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和《浙江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档案工作,推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校各立卷部门档案工作小组。
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立卷部门兼职档案员、医学院各附属医院档案室专职档案员。
拟评选名额:全校先进集体17个(含附属医院2个),先进个人34位(含附属医院4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档案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能按校党委、行政和档案工作委员会、校档案馆的要求和部署,根据《浙江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浙大发〔2010〕11号)文件,认真开展归档工作,且成绩突出;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总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分管领导负责档案工作,并有重视本部门档案工作的突出事例;
3、将立卷归档工作列入本部门兼职档案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检查、考核其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4、支持并督促本部门专(兼)职档案员参加校档案馆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和会议等;
5、及时、规范地做好本部门档案的归档工作,实现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双套归档,所归档案材料齐全、完整。没有电子文件或声像档案归档的立卷部门属于不符合申报先进集体条件的单位;
6、名人档案、校史史料征集归档工作,能按照浙大档发[2010]1号《关于征集浙江大学名人档案(第二批)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所在部门名人档案、院(系)史料的征集、归档等工作。
7、医学院附属医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根据2012年4月18日附属医院档案工作会议通过的《浙江大学附属医院档案工作目标评分标准》,由考评小组测评并综合考虑并校以来附属医院档案工作情况推荐。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档案事业,遵守档案工作纪律,具备一定的档案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档案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2、从事专(兼)职档案工作2周年及以上,能认真履行档案员职责;
3、及时、规范地做好本部门档案预立卷工作,并按时向档案馆归档,所归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4、能完成本部门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双套归档。
三、评选程序
(一)以各学部、各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各附属医院等立卷部门档案工作小组为申报单位。各立卷部门档案工作小组首先对本立卷部门2011—2012年的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照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进行自评、推荐,填写申报表(附表1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需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均要求贴一寸照片。上述申报表纸质版(签章)请于2012年12月18日前交档案馆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加盖电子公章)请通过OA系统传送。
地 点: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502室(档案馆综合办)
联系人:蓝老师(88273850)
(二)拟对各立卷部门推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网上投选。网上投选时间另行通知。
(三)由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最终评审和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浙江大学档案工作委员会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12年11月22日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