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档案馆关于2011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日期:2011-03-21浏览次数:3771
各立卷部门:
  一年一度的全校归档工作已经开始了,为了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2011年度档案归档工作,请各立卷部门根据浙大发[2010]11号《浙江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2010年5月修订)》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归档的具体要求校档案馆已在2011年度兼职档案员培训会上布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主要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截止时间:
  综合管理类:2010年综合管理类文件,2011年6月底;
  教学类:2010年教学类档案,2011年3月底;
  科研类:科研项目档案在结题、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
  基建类:基建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修缮项目为2011年6月底;
  招标项目:2011年6月底;
  重大活动:重大活动各类材料(纸质、声像、实物等),在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
  2、单位自发文要求红头、公章、签发单、定稿等齐全;电子公文要求红头、电子公章、PDF格式;会议纪要电子版要求红头、PDF格式;其它非文件类电子文件要求PDF格式。WORD、EXCEL文档转换为PDF格式文档,请下载阅读“WORD转PDF说明文档”(地址:http://www.acv.zju.edu.cn/guide/opentime.asp?moduleid=2 下载专区)。
  3、教学类特别是成绩、研究生评阅材料中的各类盖章都要齐全,尽量避免退回补盖章。
  档案移交地址: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406室收集指导办,电话:88273047;或紫金港校区东三114室,电话:88981017。名人、实物类档案交西溪校区C座410室特种档案办,电话:88273292。
  请各立卷部门知照,谢谢支持与合作。

                    浙江大学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