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可移动文物、陈列品资产清点盘查工作的通知
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日期:2024-10-30浏览次数:317
各文物和陈列品资产收藏保管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陈列品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馆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产清点盘查工作。

请各文物和陈列品资产收藏保管单位按照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产清点盘查要求,在20241213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年度清点盘查工作,并于20241213日下午5:00前将《2024年可移动文物资产清点盘查工作报告(附签字盖章详细盘点清单)》(附件1)、《2024年陈列品资产清点盘查工作报告(附签字盖章详细盘点清单)》(附件2)(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其PDF扫描件)报校档案馆。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88273226;电子邮箱:0013332@zju.edu.cn

附件:

1.2024年可移动文物清点盘查工作报告(模板)

2.2024年陈列品资产清点盘查工作报告(模板)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