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日期:2006-12-31浏览次数:5816
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档案工作,调动我校各部处、学院及其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经学校同意,决定开展2006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目的
  使评选过程成为进一步认识和了解档案工作、增强档案意识、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完善档案法制建设,促进归档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保护、开发和利用,从而努力提高档案工作为学校大局服务的水平。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档案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能按校党委、行政和档案工作委员会、校档案馆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开展归档工作,且成绩突出;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总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分管领导负责档案工作,工作到位;
  3.将立卷归档工作列入本单位兼职档案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检查、考核其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4.支持并督促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参加校档案馆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和会议等。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守档案工作纪律,具备一定的档案工作专业知识;
  2.能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业务知识,有较强的档案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按照《浙江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整、齐全、规范地完成本部门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4.按照《浙江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完成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归档工作;
  5.从事兼职档案工作满2年以上。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以各学院、部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等立卷部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上述评选条件,推荐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并填写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
  (二)由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会同档案馆对上报名单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发文表彰奖励。
   四.评选名额及报送时间
  (一)本次评选活动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20名;
  (二)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07年1月12日前,将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一式三份报校档案馆。
  联系电话:88273850
  Email地址:emily_lan@zju.edu.cn
  档案馆地址: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