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级研究生学位照拍摄工作的通知
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日期:2011-10-21浏览次数:2877

各学院(系):

根据研究生院、档案馆关于《浙江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照片档案归档流程》的通知精神,校档案馆将于201110月下旬开始2010级研究生学位照片的图像拍摄工作(具体安排见附表)。为了切实做好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博士,同等学历,专业学位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照片的拍摄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0级研究生学位照片拍摄时间定于20111024日至201112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之间的工作日进行,每周五下午、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不提供拍摄服务;

2、请各学院(系)按照拍摄日程表安排,事先通知本学院(系)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相应的拍照现场,以免造成麻烦和不便;

3、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2010级研究生,请在20111231日后到校档案馆西溪校区艺术楼C705室进行补拍。2009级及以前未曾拍摄的研究生可以根据日程表参加拍照;

4、着装要求整齐、端庄,本人自备白衬衫(如没有白衬衫,拍摄现场备有假领),男生最好系领带。校档案馆在拍摄现场提供相应的学位服;

5、收费标准:每人10元。参加拍照的研究生请随带校园卡,用于现场采集数据和刷卡扣费;没有校园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到西溪校区艺术楼C705室进行拍摄,费用以现金支付;

      6、拍摄地点:西溪校区艺术楼C705室、紫金港校区月牙楼二楼校史馆内学位照自助拍摄工作室、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

    7、拍摄的研究生学位照片将于拍摄结束一周后印制完成,请各位研究生于拍摄一周后按本人拍摄地址到以下地点领取:
        ①在西溪校区拍摄的同学请到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502室领取;
        ②在紫金港校区拍摄的同学请到紫金港校区月牙楼二楼校史馆内蓝师傅处领取;
       8、拍摄联系人:严老师 88273292。
       9、温馨提示:本次由学校档案馆组织安排的学位照片拍摄与研究生院安排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不同,由档案馆组织拍摄的学位照片用于存档,由研究生院安排的图像信息采集所得照片用于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平台的学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