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产收藏保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可移动文物与陈列品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账实相符,根据《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陈列品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馆务会议研究,现将2025年可移动文物、陈列品资产清点盘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今年清点盘查工作统一在“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产管理系统”(https://wenwu.zju.edu.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各收藏保管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进入“资产盘点”模块,按照指定流程发起盘点申请,盘点结束后,上传经分管领导签字、本单位盖章的盘点报告、盘点清单等材料,待单位分管领导和档案馆审批通过后,盘点工作即视为完成。管理系统具体操作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产管理系统v2.0操作手册(收藏保管单位)》。
二、时间要求
请各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产收藏保管单位按照可移动文物和陈列品资产清点盘查要求,在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本单位的年度清点盘查工作,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5:00前,完成以下两项材料的提交:
电子版材料:将《2025年可移动文物资产清点盘查工作报告(附签字盖章详细盘点清单)》(附件2)、《2025年陈列品资产清点盘查工作报告(附签字盖章详细盘点清单)》(附件3)的PDF扫描件上传至管理系统指定位置,并提请部门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批,请确保文件清晰、完整,无遗漏信息。
纸质版材料:将上述两份已签字盖章并已通过管理系统审批的纸质版报告及清单,报送至校档案馆,由校档案馆统一存档管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88273226
联系邮箱:0013332@zju.edu.cn
联系地址:西溪校区艺术楼C座610室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