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档发〔2014〕3号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依法管理好干部人事档案,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与规章制度。
二、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网络和联络员队伍建设,做好全校人事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推进独立学院和附属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规范化。
三、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把好档案入口关;及时更新干部职务(职称)、学历、工资等变动信息,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四、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室硬件建设,应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做好库房卫生及防潮、防蛀等“六防”保管工作。
五、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转递、统计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
六、应用、推广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做好档案信息化工作,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支撑服务。
七、定期向档案馆特种档案办公室移交死亡人员档案。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