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事业性质人员合同期满续聘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部门业务能力考核及述职测评,以及全馆大会审议,拟继续聘用刘新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5日。
公示受理部门:档案馆综合办公室(西溪艺术楼C-502)
联系电话:88273850
E-mail:jincancan@zju.edu.cn
序号 |
职工号 |
姓名 |
续聘建议 |
1 |
0014364 |
刘新 |
2018.1.1-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