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因学校机构调整和职能变动,原《浙江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2010年5月修订)》(浙大发〔2010〕11号)变动较大,档案馆拟重新修订《浙江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浙大发[2010]10号《浙江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和文件材料形成的实际情况,逐条核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归档范围。
附件是重新修订的《浙江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请下载核对),如有调整或差错,请于2014年1月7日前与档案馆收集指导办联系。
联系人:王雅琴
联系方式:0571-88273047
联系邮箱:yqwang@zju.edu.cn
浙江大学档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