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房地产处、之江校区管委会关于征集之江校区、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历史文物建筑珍贵老照片及历史资料的公告
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日期:2014-01-22浏览次数:20017
各位校友、广大师生及离退休老师:
“国有成均,在浙之滨”,我们浙江大学建校已有110余年。秉承着“求是”学风,学校涌现了一批又一批的学术大师、培养了一代代的优秀学子,同时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校园风貌和校园建筑,这些建筑已成为校园历史和文化积淀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国家和学校对历史文物建筑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2006年,之江大学旧址被国务院公布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保护规划方案,其中22幢建筑列为文物建筑。我校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共有约35幢建筑陆续被列为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好这些历史文物建筑以及它们所承载的历史文化,是我们每个浙大人的责任。
各位浙江大学大家庭的成员,走在老校区的校园,旧迹斑驳的老楼里,是否有您意气奋发的求学时代或授课生涯的珍贵回忆,亦或您正好为学校的这些历史文物建筑保留了珍贵的老照片、历史资料?我们非常欢迎您将相关史料提供给学校档案馆,为学校保护历史文物建筑、传承教育文化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史料征集范围
1.反映学校历史文物建筑(之江校区文物建筑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其他校区历史建筑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各个时期建筑风貌的珍贵照片;
2.与学校历史文物建筑相关的比较有纪念意义的事件相关资料,比如重要人物来访、曾经在楼内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学者大师或杰出毕业生的相关资料,或者产生的重要科研成果等;
3.与历史文物建筑相关的重?保护修缮工程的相关资料;
4.其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书信、声像资料、纪念册、画册、图书等相关资料;
5.如果没有实物资料,但可以为史料征集和编研提供相关线索,也欢迎来信告诉我们。
二、史料征集方式
1.以史料收藏者自愿捐赠为主,学校档案馆存档保管。
2.对于一些不便捐赠原件的史料,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学校档案馆复制、复印、拍照后,归还原件。
三、史料利用
征集的档案史料将主要用于专题展览、档案编研、校史编撰等活动,有关建筑老照片可作为历史文物建筑保护修缮过程中保持其历史风貌的重要依据。学校会充分重视捐赠者所作的贡献,在史料编研和展览中征求捐赠者意愿后公布相关捐赠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菲菲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纳米研究院大楼217
联系电话:0571-88981010
传真:88981008
电子邮箱:lbb@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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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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