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由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签署,以教育部第27号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办法》分为总则、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档案管理、档案的利用与公布、条件保障、奖励与处罚、附则七章,共四十三条。在吴永志馆长的带领下,校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一起逐字逐句对《办法》的所有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学习,深入领会《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自身工作实践,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谈了对《办法》的学习体会和心得,一致表示:当前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新形势下,高校在档案机构建设、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必须与时俱进,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促进高校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学校和社会。《办法》的颁布实施,是促进我校档案工作继续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服务于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的有力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