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努力推进我校档案事业良性发展
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日期:2008-11-03浏览次数:4057
  10月10日下午,校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在馆会议室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吴永志馆长主持了对《办法》的学习和讨论。《办法》的发布实施,是新时期新阶段国家为促进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导新时期新阶段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献,对于深化高校档案工作内涵建设,提高档案服务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由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签署,以教育部第27号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办法》分为总则、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档案管理、档案的利用与公布、条件保障、奖励与处罚、附则七章,共四十三条。在吴永志馆长的带领下,校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一起逐字逐句对《办法》的所有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学习,深入领会《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自身工作实践,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谈了对《办法》的学习体会和心得,一致表示:当前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校档案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新形势下,高校在档案机构建设、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必须与时俱进,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促进高校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学校和社会。《办法》的颁布实施,是促进我校档案工作继续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服务于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的有力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