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的成绩档案是反映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记录,是本科毕业生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具有永久保存价值。为加强对本科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浙江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教务处与档案馆共同磋商决定,各学院在学生毕业当年,将成绩档案按原定的归档要求整理完毕后,直接移交至校档案馆归档保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本科生成绩档案应在学生毕业当年年底前完成归档。
二.由各学院本科生教学科将本科生成绩档案交到校档案馆收集指导办公室。归档地点:玉泉校区行政楼608室或紫金港校区东三教学楼114室。
三.联系人:杨和老师,联系电话:87951280。
请各单位知照,谢谢支持和合作。
教务处、档案馆
200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