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系),各校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业:
学校2024年度声像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规范归档工作,根据《浙江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浙大发〔2021〕10号)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及四校合并以来形成的声像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声像档案一般是指本部门在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视音频档案(可参考附件1《浙江大学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各立卷部门请对照《浙江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2025修订版)》(附件2),应归尽归。2024年度及四校合并以来形成的声像档案请一并归档。
二、归档要求
1.照片应以活动或事件为单位进行整理,一个活动或一个事件为一卷,并在浙江大学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版,视音频应以活动或事件为单位进行整理拷贝移交,卷名原则上都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拍摄(录音)者等六要素。
2.填写《声像档案归档清单》(详见附件3),办理移交时须提供《声像档案归档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由专(兼)职档案员、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立卷部门公章;电子版(包括纸质版pdf扫描件、office格式电子文档)发送给档案馆特种档案办公室王老师。
三、办理须知
1.办理时间: 2024年度及四校合并以来形成的声像档案,请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归档。
2.办理地点:档案馆特种档案办公室(西溪校区艺术楼C410室)。3.联系人:王老师(88273292),邮箱:wangbingbing@zju.edu.cn
附件 1《浙江大学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管理办法》
2《浙江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2025修订版)》
3《声像档案归档清单》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