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各工作组、项目组,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5 月21日,学校将迎来建校120周年华诞,学校及各单位将围绕校庆举办一系列隆重且具有特色的庆典和纪念活动,届时将产生大量的反映学校发展、校友活动和各种捐赠等方面的纸质、声像(照片、音视频文件)、电子文件和实物。这些不同载体形式的材料,是学校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对传承校史、促进学校发展具有重要的保存和参考利用价值,应及时归档入藏。现将校庆材料归档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校庆材料收集归档分工
1、各工作组、项目组负责人及其所在部门文书重大活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工作组、项目组开展的庆典和纪念活动形成的校庆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2、各学院(系)校庆活动负责人和学院(系)文书重大活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学院(系)开展的庆典和纪念活动形成的校庆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3、学校档案馆负责对校庆材料的收集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各单位移交的校庆材料进行接收、整理、归档保存。
二、归档范围凡在校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 、图表、声像、实物、 电子文件等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材料都应归档保存。有电子版的,要求纸质与电子版同步归档。
1、各工作组、项目组120周年校庆材料归档范围参见附件1。
2、各学院(系)120周年校庆活动材料归档范围参见附件2。
3、声像档案归档要求详见附件3。
4、未列入归档范围的一般项目请参照同类型重点项目的归档范围。
三、归档时间
请各工作组、项目组,各学院(系)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校庆材料的收集工作,并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材料须齐全完整。
档案馆联系人:王雅琴(88273047)
附件 1:120周年校庆专项活动文件实物材料归档范围(工作组、重点项目组)
附件 2:120周年校庆专项活动文件实物材料归档范围(学院、系)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