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扩大院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管理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党委发〔2014〕78号)的要求,为了全面、真实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增加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有关干部考察事项预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与考察组
1、考察对象:张卓群
2、考察组: 胡志富、蓝蕾
二、考察内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考察时间:2016年6月14日-6月19日
如对被考察对象和考察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与考察组联系。
联系电话:88273588
Email:huzf@zju.edu.cn
档案馆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