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文物发[2014]202号《关于做好浙江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浙江大学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认定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9月29日下午1:00-3:00
二、会议地点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412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浙江省文物局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校领导;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图书馆、档案馆、艺术与考古博物馆、文物与博物馆系、教育学院、地球科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等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88273056,18958131667
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浙江大学档案馆
2014年9月25日